点击数:1103 更新时间:2019-03-29

政协第十届济南市济阳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设和调整专门委员会设置的决定

(2019年3月28日政协第十届济南市济阳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济南市济阳区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济阳发﹝2019﹞15号)要求,政协第十届济南市济阳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1.组建区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将区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联系农业界和研究“三农”问题等职责,调整到区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要负责组织委员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农业农村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就“三农”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团结和联系农业和农村界委员反映社情民意。
         2.区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更名为区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将区政协社会文教委员会承担的联系文化艺术界等相关工作调整到区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
         3.区政协社会文教委员会更名为区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