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第十届济南市济阳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王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2019年3月28日政协第十届济南市济阳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王超同志任区政协办公室主任;
李庆民同志任区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
张强同志任区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
张兴利同志任区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主任;
盛伟同志不再担任区政协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学海同志不再担任区政协社会文教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兴利同志不再担任区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主任职务;
马小东同志不再担任济阳街道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