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653 更新时间:2019-04-08

如此“仗义”真糊涂 提供虚假证言被拘

        本报讯 4月2日,区公安分局依法给予提供虚假证言的违法行为人李某(男,41岁,济阳区人)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经依法调查查明,2018年10月21日,违法嫌疑人李某在交警大队调查王某交通肇事案时向民警提供虚假证言,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公平公正执法办案。案发后,违法嫌疑人李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事实。济北派出所在事实清楚确凿充分的基础上,报请分局批准,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李某作出上述行政处罚。(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