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296 更新时间:2024-05-10

济阳区创新举措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水平

        区司法局在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中,积极构建以司法行政机关为主导,多行业领域部门协同配合,统筹资源、优势互补的多元解纷工作机制,近三年来,全区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1480件,解纷数量平均每年以48%大幅递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水平显著提高。 


强基固本,深耕矛调“责任田”


        立足人民调解职能,健全机制、选聘人员、提升场所,着力提高多元化解能力和水平。
        强化制度保障。围绕打造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制定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相关方案,协同各行业主管部门,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协调联动,共同构建完善多元调解机制;根据区财政预算,制定《济南市济阳区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保障各调委会人员选配、日常经费支出,确保各调委会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优选调解队伍。每年从村居书记、退休干部、法律服务行业中挖掘选聘善做群众工作的调解能手600余人,每年各行专调委会配备专职调解员50人左右,发挥其为人热情、沟通能力强、丰富的基层经验等优势,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广泛开展解纷调处工作。立足培养专业化调解队伍,整合调解人才资源,在全区共培养评定14名经验丰富、立场坚定的人民调解专家,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调解服务。
        提升阵地建设。聚焦人民调解场所规范化建设,构建区、局、所三级调解阵地,在市民中心设立人民调解窗口,安排工作人员、专职调解员为群众答疑解惑;局机关公共法律服务大厅临街落地,设立独立人民调解窗口,人民调解室,设备齐全,专人值班;对七个司法所全部按照统一标准建有单独调解室,标识、制度上墙,人员设施齐全。2023年区司法局投资50余万元,对济阳司法所进行提升改造,建立独立服务大厅、人民调解窗口、独立调解室,让群众办事更便捷、更舒心。


高效联动,奏响解纷“协作曲”


        瞄准矛盾纠纷多样性、关联性、复杂性的特点,广泛推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
        搭建“行专结合”平台。按照“群众需求、应建尽建”原则,以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中心,在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消费维权、信访矛盾、知识产权、婚姻家庭等纠纷易发高发领域,设立7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收到群众调解诉求后,根据纠纷复杂、专业化程度,按行业分配,借助专业力量化解纠纷,实现“专管”“专调”。
        提升诉前调解质效。在区人民法院及4个派出法庭设立诉前调解室,返聘政法系统退休党员为专职调解员,采取委派调解方式,参与诉前调解;与法院实行“线上线下归口对接、业务职能环扣衔接”的“双对接”方式,实现信息备案、委派调解、调解+司法确认一条龙服务;近三年来,成功化解涉诉矛盾纠纷2399件,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实现“公调对接”提档升级。在全区各个公安派出所设立驻所调解室,将派出所受理的非警务案件和轻微的治安案件委托或移交给专职调解员进行处理,规范案件分流移交流程,实现“先调解”的全流程协同联动;定期举办“公调对接”培训班,提高调解员的法律素质和政策水平,为做好非警务纠纷处置化解工作“充电补钙”。
        拓展“访调对接”模式。依托市民中心“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搭建访调对接工作平台,推动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整合司法行政资源,组织人民调解员、律师、法律顾问等专业力量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提升化解信访问题的能力;近年来,在各司法所探索形成了“信访听证+人民调解”工作法,创新发展了“枫桥经验”新实践,使基层信访压力得到了有效缓解。


多管齐下,融合调解“凝聚力”


        统筹各方资源,发挥司法行政业务优势,提升解纷能力。
        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作用。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构建以法律援助、公证服务、法律咨询、人民调解、行政复议等窗口的调解模式,引导群众通过多途径解决矛盾纠纷;在街道(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传播、传输法律法规,引导群众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发挥线上平台作用。借助村(社区)法律顾问信息管理平台、山东智慧调解平台,将法律顾问服务线下服务与线上平台结合起来,通过平台反映村(社区)法律顾问、专职调解员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情况,分析矛盾纠纷多发领域,掌握问题分布,进一步强化排查预防,提升预警能力。
        发挥法律顾问调解作用。组织全区119名法律顾问每月下沉村、社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发挥专业优势,将调解与法治宣传紧密结合,“调解一案、普法一片”,使矛盾纠纷调解过程成为宣传法治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进一步提升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的水平。
           (祁 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