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纠纷源头化解,多年积怨春日消融
本报讯 物业纠纷涉及千家万户,直接关系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近年来已成为基层治理群众性纠纷的“重头戏”。近日,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近日成功化解一起物业费纠纷,以实际行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家门口”。
赵女士2017年入住济阳某小区,甲公司负责该小区的物业管理。赵女士入住不久,房屋因漏水导致出现卫生间、卧室等多处墙面脱落以及瓷砖鼓包等问题。因房屋处于保修期内,甲物业公司多次协调开发商进行维修,但效果甚微,漏水问题依旧困扰着赵女士的生活。因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赵女士以物业公司不积极维修造成损失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七年间共计14281.3元物业费未缴纳。物业公司多次催缴无果后来到济阳区“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申请调解。
考虑到双方多年间“积怨”较深,本着一次性彻底化解矛盾纠纷的原则,调解员与赵女士及物业公司负责人分别进行座谈沟通,分析问题根源,房屋漏水问题系开发商建设质量问题,维修责任应由开发商承担,且赵女士拒缴物业费已构成违约。调解员一方面向赵女士详细释明物业公司的法定责任义务以及违约的法律规定。另一方面,调解员劝说物业公司放弃追缴或者追缴部分因物业费拖欠时间较长产生较大数额滞纳金。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赵女士一次性缴齐物业服务费共计14281.3元;物业公司放弃追缴滞纳金;物业公司全力协助赵女士针对房屋漏水问题向开发商进行维权。至此困扰双方多年的“心结”得以解开,业主与物业公司握手言和,给这起“陈年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小物业”守护“大民生”。基层治理是人民群众感知公共服务效能和温度的“神经末梢”,在物业纠纷案件的化解过程中,济阳区“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从根源上分析、从源头上治理、从基层中化解,做深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让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更有的放矢,绘就物业纠纷源头治理新“枫”景。(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