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交警大队侦破“5.8“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
本报讯 5月8日凌晨4时30分,我县交警大队交通肇事处理中队值班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在济太路太平敬老院门口,一老人躺在路面上,已经死亡。经先期到达现场的派出所民警初步确认为交通事故。交通肇事处理中队民警迅速赶往现场,经现场勘查初步确认,死者为庞某水,男,77岁,太平街道曹家村人,住太平街道敬老院。死者上衣外套处有明显被车辆剐碰痕迹,肇事车辆已经逃逸。
案情重大,办案民警立即向副局长、交警大队长朱洪亮进行了汇报,并及时向济南交警支队通报案情。大队迅速启动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预案,成立“5.8”专案组,召开案情分析会,确定侦查思路:一是联系报警人、查找走访目击证人确定案发时间;二是迅速调取现场周边相关视频信息,还原案件真相。
经调查走访,第一报警时间为4时01分,未发现现场目击证人。通过调取太平敬老院视频录像显示案发时间为5月8日凌晨3时47分,但由于光线昏暗且距离较远,分辨不出逃逸车辆车型,后经进一步调取大队指挥中心录像,影像模糊,只能初步确认为肇事逃逸车辆是一辆沿济太路由西向东行驶的两轮或三轮摩托车。在济南市交警支队事故处追逃小组的支持配合下,专案组全力开展侦破工作。随着摸排的深入,办案民警走访了村庄6处,调取了案发现场来车方向、逃跑方向20多处点位、20多个小时视频录像,但依然无法准确锁定肇事车辆,侦破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5月8日晚22时,专案组全体成员聚在一起重新分析案情。围绕案发现场两段模糊的视频录像,结合案发时间段和事故现场前后视频录像对比,专案组将排查经过案发现场车辆范围进一步缩小,重点确定为案发地周边村庄赶集市的二、三轮摩托车。9日上午,专案组民警在走访到太平街道西坡村时获取一条重要线索,该村村民王某军5月8日凌晨曾驾驶三轮摩托车经过案发现场,与案发时间较吻合,王某军有重大嫌疑。得知5月9日正值回河街道店子村和孙耿街道孙耿村集市,专案组民警立即兵分两路前往集贸市场寻找王某军,并在孙耿村集市找到王某军,将其带到事故中队接受询问。同时对其妻子及同行的西坡村周某荣进行询问。经询问,王某军5月8日凌晨驾驶三轮摩托车去章丘批发甜瓜时,在太平敬老院门口发生交通事故并驾车逃跑。当天,经山东省交通学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王某军的三轮摩托车与庞某水接触碰撞。
5月9日下午,我县交警大队依法将涉嫌交通肇事罪的王某军刑事拘留,此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