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678 更新时间:2018-05-18

扶贫政策解读

精准扶贫常用名词解释

        1.贫困户
        包括一般贫困户、低保贫困户、五保贫困户。
        “一般贫困户”是指狭义的贫困户,指家庭有劳动能力且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贫困识别标准的农户。
        “低保贫困户”是指享受了低保待遇,家庭人均纯收入仍低于贫困户识别标准的农户。低保贫困户享受低保和扶贫双重待遇。
        “五保贫困户”是指享受了五保待遇,家庭人均纯收入仍低于贫困识别标准的农户,五保贫困户享受五保和扶贫双重待遇。五保贫困户一般为分散供养的五保户。
        2.贫困户家庭成员
        指居住在同一住宅内,常住或者与户主共享开支或收入的成员。包括由本家庭供养的在外学生、未分家农村外出从业人员或随迁家属、轮流居住的老人、因探亲访友等原因临时外出人员;不包括不再供养的在外学生、已分家子女、出嫁人员、挂靠人员或寄宿者、帮工、已应征入伍者。
        3.贫困户劳动能力
        普通劳动力是指16周岁及以上,65周岁以下具有劳动能力,但没有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技能劳动力指经过技术等级考试合格后,获得人社部门同意颁发的相应等级的执业资格证书的具有劳动能力的人;丧失劳动能力是指由于疾病、残疾而丧失劳动能力;无劳动能力是指16岁以下未成年人和超过劳动年龄65周岁(含)已经无劳动能力。
        对残疾人有劳动能力的界定根据残疾人本人在生活生产中的实际情况准确判断,并在村民大会讨论和村委会核实中据实评判残疾人有无劳动能力,避免主观上将残疾人列入无劳动能力的救助对象。原则上除一、二级肢体残疾人、精神残疾人、智力残疾人之外,其他类别和登记的成年残疾人都应视为有劳动力。
        4.贫困人口
        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上级规定的扶贫标准且无财产性收入的农村人口。
        国家级贫困人口扶贫标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2017年低于2952元。
        省级贫困人口扶贫标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2017年低于3509元。
        市级贫困人口扶贫标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2017年低于4277元。
        5.贫困村
        指全村农民纯收入低于6500元且无集体经济收入的行政村。
        6.村集体经济收入
        指归本村全体村民所有的,村集体经济活动所得的全部收入,不含转移性收入。
        7.精准扶贫
        是粗放扶贫的对称,是指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的治贫方式。一般来说,精准扶贫主要是就贫困居民而言的,谁贫困就扶持谁。达到“六个精准”:即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因村派人精准、措施到户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8.五个一批
        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9.“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
        “两不愁三保障”是贫困户脱贫退出的标准之一。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及饮水有安全。
        10.“五大经验”
        加强领导是根本、把握精准是要义、增加投入是保障、各方参与是合力、群众参与是基础。
        11.“脱贫攻坚十大工程”
        产业扶贫工程、就业扶贫工程、保障扶贫工程、搬迁扶贫工程、危旧房改造扶贫工程、村庄整治工程、基础设施完善工程、健康扶贫工程、教育扶贫工程、生态补偿扶贫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