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将对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力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推进我县“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暨“环境建设年”工作,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5月17日,县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开展对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力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结合集中开展的“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纪律教育活动,《意见》精准聚焦影响工作落实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动向新表现,重点整治一些领导干部爱惜羽毛、回避矛盾、庸懒无为、讨价还价、作风拖沓等“慢落实”问题;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阻碍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等“假落实”问题;不守纪律、不讲规矩、有权任性、欺上瞒下、徇私枉法等“乱落实”问题;不担当不作为、只想当官不想干事、不置可否、不闻不问、不了了之等“不落实”问题。
《意见》要求各部门(单位)认真梳理2017年以来,上级关于脱贫攻坚、拆违拆临、大气污染、安全生产、交通整治、城市提升、安保维稳等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大活动的落实情况,对本单位应当承担的职责分工进行全面排查,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改台账,做到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并把专项整治成果转化为加强作风建设、狠抓工作落实的长效机制。
为确保整治行动不走过场,县纪委监委将监督检查、执纪问责作为保障措施。除开展专项督导、作为县委巡察的重要内容以外,还对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督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掌握处置。切实发挥“两代表一委员”、12345市民服务热线、新闻媒体等监督作用,把党内监督与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增强监督实效。
《意见》明确,坚决落实容错免责和纠错防错机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对在干事创业中出现失误和错误的党员干部,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为公还是为私为界限、以是否存在以权谋私为依据,区分性质,慎重处理,保护改革者、宽容失误者、问责庸懒者。
(杨元孟 徐春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