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851 更新时间:2019-02-01

正风肃纪扬正气 廉风劲吹促发展

——全区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概述

        过去的2018年,是全区从严惩治腐败、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一年,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细落实的一年,是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政治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的一年,是区纪委监委加压奋进、忠诚履职,推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高质量发展的一年,济阳大地新风激荡、正气高扬。

坚定立场,践行“两个维护”

        把握政治机关定位,提高政治站位。2018年区纪委监委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两个维护”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纲”和“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委机关班子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每周召开区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员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15次。精心组织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测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网上测试。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向市纪委监委和区委请示报告。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民主集中制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七个有之”行为,推动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脱贫攻坚、环境保护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落实。把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纳入日常监督重要内容,压实整改责任,盯紧整改进度,确保整改效果。

落细落实,牵牢“牛鼻子”

        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是关键。2018年,组织区党政班子成员、镇(街道)及区直部门党组织负责人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委机关班子成员与7个镇(街道)、11个区直部门“一把手”开展廉政谈话,推行区管干部廉政档案制度,约谈各单位“一把手”23人次,定期听取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区委巡察机构、委机关各部室、派驻机构工作汇报。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开展“铁肩”“清风”“筑堤”“立信”“阳光”“春雷”“利剑”七大行动。不下通知、直奔基层调研7个镇(街道)、21个区直部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2个单位负责人立案审查,夯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宣传教育,传播“正能量”

        宣传既引领思想、震慑遏制,又立德立规、凝心聚力。区纪委监委抓住元旦、春节、中秋等时间节点,通过区电视台、《新济阳》报、纪委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明确提出严肃纪律、纠正“四风”的要求。公开通报违反“六大纪律”、侵害群众利益等方面存在的问题6次12人,提醒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矩,常怀敬畏之心,筑牢思想防线。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纪律教育活动,动员会上对9名单位“一把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扎实开展“一把手”上党课、自查自纠、民主评议、解决问题等“十个一”环节,编印《纪律手册》,组织180余名区级领导和各单位“一把手”等“关键少数”到省监狱接受廉政教育,组织540余名各单位副职“中坚力量”观看警示教育片,深入基层开展宣讲活动,覆盖全体公职人员在内的5.6万余人接受纪律教育。制定《关于推进“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纪律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把纪律建设引向深入。

抓早抓小,挽救“大多数”

        监督是爱护,执纪是保护。印发《关于在全县开展强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意见(试行)》, 2018年运用“四种形态”处理908人次,“第一种形态”“第二种形态”占比88.4%,切实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问题易发多发环节,开展明察暗访9次,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23个。盯紧重点人、重点事、重点岗位、重要环节,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谈话提醒68人,批评教育85人,审核“三重一大”事项452件次。125名区管干部通过区纪委监委网站报备个人有关事项。组织单位对滥发津补贴、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开展自查自纠,对“小病”早发现、早治疗,防止“病情扩散、医治缓慢”导致“病入膏肓”。

驰而不息,从严纠“四风”

        “四风”是腐败温床、社会大害。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出实招、下实功,印发《关于开展对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力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意见》,查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6个,处理8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7起,处理39人。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从严管理规范婚丧喜庆事宜,立案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9起,实施党内问责72起,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案件164起。

有案必查,惩腐“零容忍”

        民心所向,发展所需。区纪委监委找准职责定位,狠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深入摸排线索,对公安涉黑涉恶案件同步介入,深挖细查腐败问题和“保护伞”,召开研判会7次,核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50件65人, 查结32件41人,其中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7件7人,对9人分别作出党纪政务处分;持续加大惩治腐败力度,2018年度处置问题线索864件次,立案508件,结案50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83人,留置4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挽回经济损失3137.78万元,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推进巡察,做好“政治体检”

        巡察就是找问题,要真正让监督“长牙”“带电”。2018年区委第三轮巡察工作中,对9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1个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对121个省定重点贫困村开展专项巡察,实现贫困村巡察全覆盖,发现各类问题和线索263条,边巡边改扶贫领域问题281个,立案12人,党纪处分、组织处理13人,其中党内警告8人,严重警告1人,开除党籍1人。截至目前,正在对12个单位开展的区委第四轮常规巡察,已发现问题和线索257条,边巡边改问题64个,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发挥。区委第四轮巡察工作中,济阳与章丘、商河开展交叉巡察,将扫黑除恶、优化营商环境等列入巡察重要内容,做好“政治体检”。

坚持改革,提供“济阳经验”

        织密监督网络,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在全市率先成立监察委员会,率先采取留置措施,全要素试用12+2项调查措施,已试用11项;积极探索推动监察工作向镇(街道)延伸,充分试点探索,研究制定《济阳区关于推动监察工作向镇(街道)延伸的实施方案》,协调确定办公场所,完成7个镇(街道)25名监察干部配备,在全省率先完成派出镇(街道)监察室挂牌,为全省监察工作向镇(街道)延伸提供“济阳经验”。

担起使命,打造“暖心纪检”

        对党员干部要严管,更要厚爱。认真领会、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指示要求,出台《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区分错误性质、决策依据、决策动机、决策过程、纠错态度,通过看问题性质、看工作依据、看主观动机、看决策过程、看履职取向、看纠错态度,旗帜鲜明地鼓励和保护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做好纪律处分“后半篇文章”,出台《关于对受党纪政务(政纪)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办法(试行)》,扎实开展回访调查“暖冬行动”,帮助受处分处理人员提高认识、摆正心态、改正错误,重新激起干事创业的积极性。2018年以来,已对64名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强化了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教育挽救,体现了组织关怀,使纪检监察干部真正成为党员干部放心、谈心、倾诉的“知心人”。

严格内控,锻造“纪检铁军”

        打铁必须自身硬。坚持从纪检监察机关抓起、从纪检监察干部严起,制定《关于县纪委县监委领导班子分工的通知》,强化民主决策、定期汇报等制度,理顺工作机制。组织625人次分别参加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北戴河校区、省纪检监察干部学院、市委党校、济宁政德培训基地等培训学习,举办10期纪检监察干部专题培训班,持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成立机关党委,81名党员划分成12个党支部,在巡察、派驻等执纪审查调查组设立临时党支部,各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全面成立党支部,切实加强党的领导。举办“迎七一环澄波湖健步走”“凝心聚力铸造铁军”趣味运动会,举办青年干部才艺展示、座谈交流、心理疏导等活动,建立廉政家访制度,多措并举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制定《关于借用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和规范外出报备的通知》《关于实行监督执纪监察说情报告制度的暂行规定》等制度,实行个人重要情况报告、饮酒报备等内控制度,将内部监督落地落实,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纪检监察铁军。
        正风肃纪扬正气,廉风劲吹促发展。新的一年,区纪委监委将坚持把忠诚刻在心上,把担当扛在肩上,把落实抓在手上,保持一个方向、一个声音、一个步调,实干会干、雷厉风行,久久为功、善作善成,为建设与中心城区高度融合的济南北部新区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