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682 更新时间:2019-02-21

我区成功获批“济南市私募投资集聚区”

        本报讯 近期,我区成功获批“济南市私募投资集聚区”,为区 “双招双引”工作提供了新模式、开辟了新领域。
        2018年12月,济南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私募投资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18〕30号)文件围绕促进私募投资业形成了覆盖设立、募资、投资、管理、退出全过程的政策体系。文件出台后,我区第一时间谋划筹备,积极申报,成为全市首批私募投资集聚区,集聚区设在济北开发区总部经济中心。私募投资集聚区设立后,在济阳区申请注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创业投资管理顾问企业、创业投资企业、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企业,申请人可直接到区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打破了以往上述机构在区内落户的限制。
        私募投资集聚区的成功获批,开辟了我区私募股权投资发展的新模式,通过政策推动机构集聚发展,形成共赢局面。一方面私募投资集聚区为各类私募基金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产品)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将吸引更多私募基金机构入驻,吸引大量社会资本在我区集聚发展,进一步实现利用“金融招商”带动“产业招商”,有利于带动地方税收增长,不断促进“双招双引”工作落实;另一方面私募股权投资是重要的直接融资工具,具有将社会资金转化为金融资本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作用,能有效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我区将继续落实市私募基金市场扶持政策,做好政策宣传,吸引更多私募基金机构在区内落户;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为集聚区私募投资机构做好协调服务,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及集聚区内私募投资机构的监管工作,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继续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刘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