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882 更新时间:2019-02-25

保护碧水蓝天 维护群众安全

我区全力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今年是《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实施的第二年,也是济阳区“撤县划区”后烟花爆竹禁放管控的第一年。对此,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公安分局全力以赴,各部门通力配合,在全区上下共同努力下,截至目前,实现禁放区烟花爆竹“零燃放”既定目标。炸伤烧伤事故零发生,全区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噪声污染大幅下降,有效保卫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碧水蓝天。

精心组织  明确职责
构建区、镇、村三级禁放管控网络

        区委书记吕灿华明确表示:“郊县变市区后,意味着我们必须全面对标中心城区标准,城市管理也要更上层楼。”
为改变多年来群众形成的燃放烟花爆竹的传统习俗,区公安分局提前紧锣密鼓地展开了禁放部署工作。
        定方案强部署。1月2日,区政府召开专题常务会听取了区公安分局《关于做好2019年全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的汇报》,明确了我区今年的禁放范围,细化了禁放管控措施,发布了《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全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的通知》。我区成立了以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纪东明为组长的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任小组成员。各镇(街道)、 各部门也同时成立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一名分管负责人,配齐专班人员进行具体运作。
        定职责明分工。为构建起区、镇(街道)、村(居)三级禁放管控网络,我区要求,各镇(街道)、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是禁放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抓好本辖区禁放管控任务部署实施;同时,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还将排查整治任务分派至各个区直单位,各部门各司其职,形成了“部门领导亲自抓、公安机关重点抓、社区民警专项抓、社会力量协助抓”的良好局面。
        定机制严督查。根据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定期督查机制,采取了台账抽查、实地调查和暗访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责任单位的禁放管控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对存在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通报,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

精密预防  营造氛围
深入街头巷尾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宣传

        各镇(街道)、区直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宣传部门的引导和公安部门牵头下,充分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警务宣传栏等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禁放宣传工作,做到了烟花禁放深入人心。
        铺天盖地广泛宣传。截至目前,我区先后在报纸、微信、微博、贴吧等开展各类宣传1000余次,张贴禁放通告10000余张、禁放标识20000余个,悬挂布幅1600余条,发放《致群众一封信》90000余封,在1500余处LED宣传屏播放禁放提示,设置置换点30余处、网格员1000余名,组织30余辆宣传车进行街面宣传。
        齐抓共管凝聚合力。济阳街道、济北街道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优势,街道、社区、村居主要负责人带头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各社区还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汇鑫社区制作公众号,关注并转发的可领取洗车券或抽纸;济阳街道通过综治中心雪亮工程监控系统,安排专人值班值守,全天候对城区进行视频监控;各社区组织居民、学生开展烟花爆竹禁放知识讲座,引导市民自觉抵制燃放行为。每个社区都建立微信群,通过微信群向市民宣传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争取最大限度的支持和理解……垛石镇、曲堤镇、仁风镇、新市镇、回河街道也进行了支援。区直各部门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同步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宣传部组织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对我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开展了全过程、全覆盖的宣传报道,引导群众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还充分发挥网站、微博、微信以及新闻客户端“及时传播”的特点,第一时间宣传报道我区禁放工作;区文明办制定印发了《关于带头执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通知》(济阳文明办【2019】1号)要求各文明单位发挥标杆示范作用,进行禁放宣传,组织志愿者张贴禁放标识、悬挂条幅、发放带有禁放标语的抽纸一万余份;财政局安排烟花爆竹禁放专项资金,保障禁放工作顺利进行;教体局安排各学校开展“大手牵小手”活动,通过学生向家长宣传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民政局在婚姻登记处,设置禁放告知书,引导新婚夫妇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安监局合理安排烟花爆竹零售点,向烟花爆竹零售商店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提示,引导业主支持配合禁放工作,联合各部门开展巡查工作;市场监管局在为民服务大厅、市场监管服务窗口张贴禁放告知书,发放宣传材料,劝导办理业务的业户在禁放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卫计局安排医院、疾控中心、妇计中心等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带头遵守《禁放规定》,自觉劝阻、制止烟花爆竹违规燃放行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2千余家沿街商户、36家建筑工地进行巡查管控,协调1200余家户外LED屏进行禁放公益宣传;住建委与各建筑工地签订责任状,在工地显要位置张贴禁放标识,重点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的教育宣传,每天派专人对开工的工地进行督导检查;园林部门积极配合各单位在禁放区内的悬挂条幅等宣传工作,同时在济北广场、澄波湖、安澜湖、黄河公园等重要区域悬挂条幅、张贴禁放标识、增加安保力量,确保无燃放行为发生;交通局协调相关单位在公共交通工具、交通站点、交通枢纽投放禁放公益广告,加大烟花爆竹运输资质资格审查和违法运输行为查处力度,强化出入我区收费站点运输车辆的巡查管控力度,配合公安部门严查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环保局及时掌握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及变化趋势,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区政府督导室建立长效检查督导机制,会同公安、安监、城管等部门组成联合督导检查组,围绕春节等重要节点,对各地禁放工作组织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镇(街道)按照区政府的统一要求,也同步开展了相关禁放工作……
        商户配合形成共识。禁放想要顺利实施,烟花爆竹经营业主的配合程度至关重要。我区召开全区烟花爆竹批发商、经营业主座谈会,宣讲烟花爆竹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例,增强他们依法经营、运输、存放烟花爆竹的法治意识,先后与酒店等场所签订禁放责任书200余份。我区还向社会公开两部举报电话,出台奖励措施,动员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

精准排查  消除隐患
组织“千人大巡查”确保“零燃放”

        一项法令的有效施行,不仅需要市民自觉遵守,更离不开对违法行为严厉惩处。为保证禁放的排查整治效果,我区更是多管齐下。
        排查细之又细。今年,区政府已先后4次组织公安、安监、工商等部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全区各烟花爆竹经营网点、仓库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对销售许可证、烟花爆竹品种、 来源及流向、烟花爆竹存放仓库、零售点消防措施等一一进行了摸排登记。
        管控严之又严。通过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反复检查,我区确保全面掌握单位基本情况、人员状况及来源、流向和库存情况,并督促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储存仓库值守制度等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于曾有过违法行为的重点人员,将进行回头查,确保其不再从事违法行为。
        措施实之又实。为确保禁放区内“零燃放”,在烟花爆竹燃放敏感的农历小年、春节、元宵节三个重要时间节点,我区先后三次组织由70余个区直单位组成的1000余名党政干部、公安民警、保安、社区烟花爆竹禁放网格员,开展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千人大巡查”行动。行动中,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纪东明亲自带队,深入小区、村居进行全方位禁放巡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我区做法被市禁放办在全市点名表扬,受到了齐鲁晚报、济南日报、济南时报等多家媒体争相报道。同时,我区公安机关在治安大队的牵头下,联合巡警、网警、交警等警力,利用治安卡口、交通卡口、路面巡防、网络监管等途径,从烟花爆竹运输车辆查处、烟花爆竹禁放部位监管、网上销售渠道梳理等方面,全方位对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现象进行查处。截至目前,区公安分局联合区安监局等部门共上路检查各类货车、小型客车2000余辆,向车主发放禁放标识2000余个。   (徐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