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581 更新时间:2019-03-14

机关事务管理局学习文明行为条例 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本报讯 为进一步做好《济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工作,提高干部职工文明素养,3月12日下午,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召开全体人员会议,认真学习《条例》全文。
        会议对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全面掌握文明行为规范内容、鼓励措施、宣传教育和法律责任,切实做到全面理解、准确把握,积极践行文明行为,为全市争创国家级卫生城市贡献力量。
        通过本次学习,全体干部职工表示:要提高认识,严格遵守《条例》规定,将精神实质落实到日常工作生活中,坚决摒弃和抵制不文明行为,切实增强带头践行文明行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推动局机关文明水平全面提升。  (朱 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