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530 更新时间:2019-03-25

致全省纳税人和缴费人的一封信

尊敬的纳税人和缴费人:
        您好!
        春风朝夕起,吹绿日日深。在这春回大地、万物复苏之际,首先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山东税收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自2019年1月1日起,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决策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新一轮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为使您及时、准确和方便享受优惠政策,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告知如下: 
        此次普惠性减税降费“大礼包”主要包括: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50%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条件放宽至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初创科技型企业范围扩展到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凡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减免政策,均无需审核审批流程、无需任何核查手续、无需任何证明资料,只需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即可自动享受。近期,将有更多的减税降费政策即将出台,我们将及时贯彻到位,确保纳税人和缴费人第一时间享受到改革红利。
        为深入推进减税降费工作,省税务局继续扎实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围绕“新税务新服务”的主题,推出了4大类13项60条便民服务措施,包括落实减税降费措施,精简涉税资料,优化发票办理,提速申报、缴费、退税办税流程等,力求为您提供优质、规范的服务,让您高效、便捷享受减税降费优惠政策。
        为保证您切实享受减税降费政策,山东省税务局建立了小微企业涉税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如果您对税收工作有任何诉求,您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www.sd-n-tax.gov.cn)官方网站,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关注“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也可到省内任何一处办税服务厅向我们反映。对您的涉税诉求,我们将认真研究并尽快回复;对您的意见建议,我们将真诚接受并努力改正。
        减税服务发展,降费惠泽民生。愿我们共同携手,共助山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共创齐鲁大地美好幸福生活!国家发展,人民至上。我们将继续百倍努力,用我辛苦指数,换您满意指数,切实“减”出发展洪力,“降”出获得喜感。
        再次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税收工作的支持,祝您身体健康,诸事顺利。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