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759 更新时间:2019-04-17

1979年中国归还美国巨额资产

        新中国成立后,清除帝国主义在中国的经济特权,是贯彻毛泽东提出的“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外交战略的一个内容。外交部刚一成立,就由外交部政策委员会外交部领事司牵头,会同各省市的外事部门,着手进行调查。

接收管制304家美资企业

        当时外国人的企业分几种情况,有的涉及国计民生,如果马上让它关张,对经济建设和老百姓的生活不利;有的按我们的人力、技术力量,还不能把它取代,如造船厂、航运船队等。中央确定的方针是,要在一定的时期内肃清帝国主义在中国的残余经济势力。中央是计划利用几年的时间做完这项工作,然而国际形势的突变,使这个工作骤然加快,特别是对美国资产的清算。
        1950年6月25日,朝鲜战争爆发。12月3日,美国商务部决定:从1950年12月3日东部标准时间12时零1分开始,所有输往中国大陆、香港、澳门的物资,都要经过严格的甄别手续,并且公布了一个禁运物资的清单。
        中央人民政府财经委员会马上提出几项应对方案。12月28日,周恩来总理发布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令,宣布管制和清查美国在华资产,冻结美国政府、公司及个人在中国的存款。这项行动一直持续到1952年底才基本结束,各地共接收管制美资企业304家,冻结的存款有上亿元。此举在美国国内掀起轩然大波。

双方就被冻结资产举行会晤

        面对在中国被冻结的大额资产,美国一直在想方设法解决。直到中美建交后一个月,即1979年1月30日,美国政府委派财政部长迈克尔·布卢门撒尔具体负责此事。双方代表在布卢门撒尔的办公室举行了会晤。布卢门撒尔率先向中方代表提到了被美国冻结的中国8.05亿美元在美资产,并同意将这些资产全部解冻。但是,美方认为,其中约有一半多的资产由于已被存入第三世界各国的银行或已被中国收回等原因而无法追回,故只能归还中国4.017亿美元。此外,中国可以从被冻结的19.69亿美国资产中扣除这4亿多美元,然后将剩余的钱归还美国。这笔资产应在5年内逐步还清,且利息为5%。
        布卢门撒尔特别强调,中国政府所冻结的近20亿美元只是美国在华的私人财产。中国还需归还美国政府在华的几笔资产,它们包括:美国邮政部的61.9亿美元资产,美国驻中国的大使馆和领事馆的1.12亿美元资产,以及美国进出口银行对国民党政府的260万美元贷款。
        中方没有接受美方的提议。中方代表认为,美国政府要求偿还的三笔资产中,由于第一部分是解放后产生的,中国答应归还。第二部分资产的解决原则与中国所冻结的近20亿美国在华私人资产的解决原则相同,因此也没有什么大问题。问题主要集中在第三笔资产上。美方认为,这笔钱主要是贷款给国民党政府购买铁路机车所用,解放后,因为新中国政府仍在使用这些机车,所以应当替国民党政府归还美国这笔贷款。中方代表则认为,尽管这笔钱数量极少,但中国政府不会予以考虑,因为美国的要求已经违背了新中国的外交原则,中国政府不会为旧中国政府与美国的交易埋单。

中美达成一揽子协议

        对于美国冻结的中国在美资产的数额,中方代表表示,对美国单方面将归还金额从8.05亿美元变为4.017亿美元不能理解。布卢门撒尔解释道:“美国政府当时并不知道这笔资产的详细情况。我们原以为能够控制并支配全部金额,但经过仔细核算后,才发现只能控制其中的一半。”这样的解释显然不能让中方代表满意。
        会唔至此,双方暂时搁置争议。中方与美方后来对这问题进行了具体磋商。从后来公布的文告来看,最终,中国政府按照所达成的一揽子协议,无息归还了美国被冻结的在华私人资产和政府资产,但国民党政府与美国之间的债务,中国政府不予承担。同时,美国承诺归还所冻结的中国在美资产的另一半也在后来兑现。(摘自《领导科学报》《解密中国外交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