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772 更新时间:2019-04-30

人大代表知识宣传专栏

        十二、人大代表接到会议通知后应该做哪些准备工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怎么办?
        答:代表法规定,代表应当按时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代表因健康等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当按照规定请假。人大代表接到通知后,应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第一,根据会议内容,准备有关材料,并抽出一定时间走访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了解群众的意见和反映,以便更好地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参与审议和决定国家的或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
        第二,根据视察中了解的情况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准备会议期间提出议案和建议。
        第三,根据会议召开的时间,代表要安排好所在单位的工作,并征得所在单位领导的支持和帮助。
        代表因健康等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当在会议召开前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或者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请假。代表请假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未经批准,不得缺席会议。
        十三、人大代表行使审议权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审议是对列入大会议程的各项议案和报告进行讨论、研究,并给予肯定或者提出修改意见。行使审议权,是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一项重要工作。行使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提高对审议工作的认识。一是要明确审议工作的性质,例如审议本级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计划预算的工作报告,是进行监督的重要手段,不能把审议理解为“学习文件”“领会精神”。二是要明确审议是人大代表发表自己政见的重要方式,又是权力机关作出决定和决议的前提,在人民代表大会工作中,没有审议也就没有决定和决议,任何不经过审议的决定和决议都是非法的。
        第二,认真参加各种审议的会议,包括大会全体会议、代表团全体会议、小组会议或联组会议,以及主席团会议和专门委员会会议,对有关议案和报告进行认真的集体审议。(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