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纬三路北、纬四路南、经四路至经一路东侧棚户区改造项目新增享受最低套型面积标准资格认定结果公示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济南市济阳区纬三路北、纬四路南、经四路至经一路东侧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项目范围内新增享受最低套型标准资格的认定公示如下:
一、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19年5月9日至2019年5月17日)
二、如对公告公示的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应于本公告公示期内向济南市济阳区老城片区改造指挥部办公室(济南市济阳区纬二路59号自来水公司一楼西邻,联系电话:84560181)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附:纬三路北、纬四路南、经四路至经一路东侧棚户区改造项目新增拟享受最低套型人员名单
济南市济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8日
济南市济阳区纬三路北、纬四路南、经四路至经一路东侧旧城区改造项目新增拟享受最低套型认定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