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579 更新时间:2019-05-13

济南法院审理的“10大黑恶势力犯罪典型案件”

案件二:贾金坡等1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强迫交易等犯罪案

        【基本案情】
        贾金坡自2000年担任济南市天桥区药山街道小鲁庄社区党支部书记以来,历任小鲁庄村委会主任、小鲁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期间,贾金坡为把持基层政权和维护其在小鲁社区的统治地位,陆续将亲戚、亲属等多人安排到居委会工作、进入两委班子,在重要岗位安插亲信;聚拢人员训练搏击,并安排专人进行管理,且在处理社区事务及与他人纠纷等过程中,指挥参训人员充当打手,殴打对方甚至其他在场人员,指使、纵容尹际炳、贾金兰、崔刚等人对群众滥施“罚款”等,逐步形成以贾金坡为首要分子,贾金兰、尹际炳、贾利飞、贾云龙为重要成员,崔刚、王瑞章、刘鹏、郑开庆、李衍凯、毛义涛、朱连祥积极参加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利用小鲁社区两委会的合法外衣,在小鲁社区及其周边地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成为横行乡里、扰乱当地经济秩序、破坏社会生活秩序的村霸恶势力,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贾金坡恶势力犯罪集团自2009年8月至2018年,实施寻衅滋事犯罪3起,敲诈勒索犯罪12起,故意伤害犯罪1起,强迫交易犯罪1起、寻衅滋事违法行为1起。犯罪集团外个人实施贪污犯罪1起,滥用职权犯罪1起,故意伤害犯罪1起。
        天桥法院对该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贾金坡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并处罚金二百六十万元;对尹际炳等其余18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至一年四个月不等,其中14名被告人被并处罚金。
        【典型意义】
        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以贾金坡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盘踞在济南市天桥区小鲁社区一带为非作恶,经常纠集在一起借故生非,随意殴打他人,欺压百姓;以管理之名,敲诈勒索他人财物;以集体利益为托辞,强迫交易;利用职务之便,侵吞拆迁补偿款;滥用职权,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社会影响恶劣。天桥法院按照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部署,严格依法审判,准确定罪量刑,通过公开宣判,有力地震慑了辖区恶势力犯罪,彰显了人民法院依法从重从快、严惩恶势力犯罪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用实际行动切实增强辖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