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2568 更新时间:2019-05-14

我区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精文简会工作的具体措施》精文简会,切实给基层减负

         本报讯  近日,区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精文简会工作的具体措施》的通知,确保全区2019年文件、会议精简1/3以上,切实把全区干部从文山会海中解放出来,把精力集中到谋发展干实事上来。
         在精简文件方面,对上级文件已有明确具体要求,凡没有新的落实举措和政策规定,照抄照转、“上下一般粗”的一律不发。上级文件已发至区县或公开发布,且没有要求各级各部门制定配套文件的,可直接按规定执行上级文件;提倡发短文,部署全局性工作的不超过5000字,部署专项工作或具体任务的不超过3000字;贯彻落实上级领导批示精神的,一般以函件、信笺件等形式反馈落实情况。
         通知指出,要大力精简各类简报报表,各级各部门常规性和日常性业务工作,一律不发简报。除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外,各部门(单位)只保留1种简报。制发简报实行年度总量控制,2019年度简报期数和制发份数要同比下降1/3以上。
         通知指出,未经区委批准,任何部门不得要求各镇(街道)党委上报材料报表,不得要求各镇(街道)党委负责同志在报送材料上签字。严格控制各种总结和报告,各镇(街道)党委每年除上级规定和要求向上级报告工作外,其他原则上不报。
         在精简会议方面,全区性、行业性、涉及多部门的会议,原则上提前5天发出通知,重要会议原则上提前10天发出预备通知。涉及多部门、内容相近的会议要合并召开,时间相近、参会人员相近的会议要接续召开。各级各部门能用现场办公、电话调度等形式解决问题的,一律不得召开会议;能用座谈会、协调会等小规模会议解决问题的,一律不开大会;不能有效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会议一律不开,坚决反对以会议落实会议。
         通知指出,除法定程序会议外,会议时间原则上安排半天以内。除有审议事项外,一般会议不安排分组讨论。根据实际安排发言,原则上每次不超过3个,时间安排5分钟左右。安排表彰、颁奖事项,需经严格审批程序后确定。(张 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