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858 更新时间:2019-05-24

济南法院审理的“10大黑恶势力犯罪典型案件”

案件六:赵学强等1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迫交易案

        【基本案情】
        自2003年起,赵学强先后因犯盗窃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四次被刑事处罚、因殴打他人被治安处罚。自2017年1月19日刑满释放后,赵学强先后注册成立了山东旺成惠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和济南金土运城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利用自己多次受过刑事处罚的经历,在济南市济阳区崔寨街道逞强称霸,形成了一定的影响力。2017年9月份起,为长期垄断济阳某物流园的装卸货业务,赵学强与董广召合作,依托上述二公司,由董广召负责业务经营和确定排挤对象,赵学强等人多次采取殴打、辱骂、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迫使其他装卸队伍退出该物流园,强迫他人接受服务,逐步形成了以赵学强为首要分子,董广召、孙跃北为重要成员,赵宁宁、万某某、王某某、曹某某等人积极参加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同时,为树立赵学强本人的权威,维护犯罪集团的利益,多次逞强耍横,随意殴打他人并聚众斗殴。该犯罪集团组织实施了强迫交易、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了当地的社会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济阳法院对赵学强以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对孙跃北等10名被告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至十个月不等,并判处相应罚金。赵学强、孙跃北、董广召强迫交易获得的非法所得,全部予以没收。宣判后,赵学强等部分被告人提起上诉,济南中院经审理依法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这是一起典型的为强霸物流卸货行业形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赵学强和董广召为长期垄断某物流园的卸货业务,纠集多名社会闲散人员,为实施共同犯罪组成了人数众多,纠集者明显、参加人员固定、分工明确的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利用赵学强等人多次犯罪的经历,对群众造成恐惧心理,采取殴打、辱骂、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排挤竞争对手,组织和参与实施了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多起违法犯罪,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破坏了当地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对该案的严厉惩处体现了当前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的坚定立场,同时也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发挥的审判职能,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为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

案件七:李成田、邵振华等9人恶势力犯罪团伙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案

        【基本案情】
        2018年1月至3月,李成田在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办舜华足享足疗店作为聚集场所,并同时租用济南高新区的两处住宅作为卖淫场所,纠集邵振华、刘晓、马某某(犯罪时未成年),雇佣陈付强等5人短暂培训后,通过“陌陌”等聊天软件,组织张某、郑某等数名卖淫人员,在租用场所或嫖客指定场所进行数百次的卖淫活动,并从中牟利。3月5日晚,在济南高新区某小区内,李成田、邵振华、马某某等人,因嫖资支付问题两次殴打刘某某,致其轻微伤,事后又用刘某某手机与其朋友通话,欲勒索钱财。李成田等9人的犯罪行为,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败坏社会风气,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恶势力。
        高新法院以组织卖淫罪判处李成田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40万元;对邵振华等其余8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五年不等,并判处相应罚金。宣判后,李成田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济南中院经审理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这是一起组织卖淫嫖娼形成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该团伙以足疗店为依托,租用居民住宅或者在嫖客的住所从事卖淫活动,犯罪头目只是在幕后指挥,组织成员利用微信进行分工和联系嫖客,多次实施卖淫嫖娼活动,并采取暴力方式勒索钱财。高新法院对以李成田为首的恶势力团伙依法严惩,对打击卖淫嫖娼活动,净化社会风气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