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635 更新时间:2019-05-28

致全区广大养殖场(户)的一封信

        全区广大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专业户:
        为彻底整治全区畜禽养殖违法占地行为,加快推进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努力降低畜禽养殖污染,不断提升畜禽养殖规模化生态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要求,结合《济阳县畜禽养殖“三区”划定方案》和我区畜禽养殖实际,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畜禽养殖场(户)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区区域内的所有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以下简称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以下简称养殖户)。
        二、整治时限
        2019年5月起至2019年底。
        三、整治重点
        (一)关闭基本农田内的养殖场和养殖户。
        2019年底前,关闭基本农田内的所有养殖场和养殖户,达到“三清一复”( 清除畜禽、清除圈舍及附属设施设备、清除饲料和废弃物,土地复耕)标准。如果你当时没有存栏,请你不要再上新的畜禽了,请按标准要求立即关闭。如果你当时有存栏,我们将本着尽量让你少受损失的原则分类处置。如果你是生猪养殖场户,请你对存栏未孕母猪立即处理,不得再进行配种,存栏已孕母猪可以立即处理,也可待产仔后处理,并请你计算所产的仔猪到年底是否能育肥出栏,否则请你想法将仔猪卖掉,确保年底前所有存栏猪全部出栏关闭;如果你是肉牛、肉羊养殖场户,请你不要再新上牛羊了,要作好出栏规划,确保在年底前关闭;如果你是肉鸡、肉鸭养殖场户,待该批出栏后,就不要再上新种苗了,请立即按要求关闭;如果你是蛋鸡、蛋鸭养殖场户,请你务必在规定期限内淘汰存栏鸡鸭,按要求关闭。你的养殖场户关闭后,如想继续从事养殖,当地政府将尽力为你安排养殖用地,积极发展标准化规模化养殖。
        (二)整治非基本农田内的养殖场和养殖户。
        一是按要求配建粪污处理设施。年底前,所有养殖场户都必须配建完成与规模相适应的粪污处理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转。粪污处理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按现行的政策给予适当资金补贴。如果你暂时还未配建粪污处理设施,请你一定要通过采取对粪污集中收集、及时还田等方式,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千万防止粪便乱堆,污水乱排,造成污染。二是依法整治畜禽养殖污染。依法依规对现有养殖场落实环评制度。对养殖场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而未进行的,或者未建设粪污处理配套设施,或者建设的配套设施不正常运行或不合格,或者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的,依法严肃处理。三是取缔群众反映强烈的养殖场和养殖户。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殖场和养殖户,督促其按相关要求进行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群众仍不满意的,坚决予以取缔。在禁养区内新建或复养,发现一个,取缔一个,毫不留情。
        广大畜禽养殖场户,为了全区基本农田不受侵害,为了提高我们的粮食产量,为了把我们的饭碗端在我们自己的手上,为了我们的天更蓝,水更绿,空气更清新,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开展畜禽养殖场户整治工作,为建设与中心城区高度融合的济南北部新区做出我们畜牧人应有的贡献!
        咨询电话:84213958
   
           济南市济阳区畜禽养殖场户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