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安分局拘留一名“车虫子”
本报讯 近日,区公安分局接到市局交警支队移交案件,济阳辖区白某涉嫌收取大货车“物流费”,并为超载、改型大货车提供信息领路,以逃避交警处罚。
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纪东明高度重视此案,多次听取汇报,作出重要指示。副局长朱磊、杨海宝坐镇指挥,多次组织网警、法制、交警、扫黑办、技侦、回河派出所等部门会商此案,指明了侦查方向、制定了具体工作措施。回河派出所所长郭立河、副所长孙保斌带领精干力量,克服重重困难,取得了扎实的证据。
7月24日,民警将白某和丁某传唤到案,回河派出所、扫黑办民警联合开展询问工作。副局长朱磊现场指挥,法制大队副大队长魏法兰提前把关审核。最终在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报请分局批准,依法给予白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同时追缴白某和丁某违法所得,有力打击了“车虫子”的嚣张气焰。
目前,违法行为人白某已被送至济南市拘留所执行拘留。 (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