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阳县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8号)
济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根据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于2017年9月15日决定:接受郭兆亭、王菊辞去济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其代表资格终止;接受杨光明辞去济阳县第十八届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委员、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其城建环保委员会委员、常委会委员职务终止;济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于炳基、肖建华调离本行政区域,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依照选举法的规定,郭兆亭、王菊的济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郭兆亭的济阳县第十八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现予公告。
济阳县人大常委会
2017年9月15日
(第9号)
济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根据济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17年9月15日任命:
靳传宝为孙耿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孙延周为崔寨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 斌为太平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四勇为回河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现予公告。
济阳县人大常委会
2017年9月15日
(第10号)
济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根据济阳县人民政府县长孙战宇的提请,于2017年9月15日决定任命:
董法明为县财政局局长;
免去:
李克俭的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济阳县人大常委会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