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阳区奏响“三部曲”打赢清理社区综合服务用房攻坚战
本报讯 今年以来,济阳区委组织部奏响“三部曲”,坚决打赢清理社区综合服务用房攻坚战。截至目前,16处已建成小区已签订移交协议15处(13处建成移交,2处在建),总面积10895.41平方米,16处新开发建设小区每处落实社区综合服务用房1000平方米以上,社区综合服务用房清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早谋划,摸底排查,奏响“前奏曲”。一是专题调研,摸情况。区委组织部抽调专人组成调研组,先后5次深入城市社区,详细了解和排查社区综合服务用房存在的困难问题,针对查找出来的7个方面问题,积极与区民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等单位协商,制定推进工作方案,做到“心中有数”。二是实地走访,找房子。与住建局进行对接,对全区2012年至2017年已建成小区的规划进行全面梳理,掌握社区综合服务用房的位置、面积、权属、目前实际占用单位等情况,并对照规划图纸,以“钉钉子”精神,一个小区一个小区的走访,一处社区用房一处社区用房的丈量,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三是综合研判,拿计划。对梳理出的社区综合服务用房,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制定清理计划。对规划时,社区综合服务用房位置好、面积大且目前社区办公服务用房为租赁的,集中力量优先进行清理,把规划位置较分散且面积较小的社区综合服务用房,列为第二批清理对象,既保证了清理工作的力度,又实现了清理工作的覆盖。
聚合力,多级联动,奏好“协奏曲”。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区清理和移交社区综合服务用房工作会议,印发《关于清理和移交社区综合服务用房工作的通知》,明确“组织牵头、部门联动、街道为主、清查清收”的工作基调,确保全区社区综合服务用房清理工作顺利推进,做到该清必清、该交必交。二是明确各方职责。由区委组织部负责总体协调,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区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负责提供数据,济阳、济北街道负责对辖区内社区综合服务用房进行清理移交。对具备产权登记条件的,由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协调建设单位,配合街道提出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区民政局负责监督社区综合服务用房使用管理。三是多措并举,找重点、抓痛点。在清理过程中,面对开发建设单位负责人,工作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行之以法”,让开发建设单位从大局出发,积极主动的把规划设计中的社区综合服务用房按照标准进行移交,保证了清理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于主动移交的,加大媒体宣传,形成舆论导向;对推诿扯皮的,区委组织部联合民政、自然资源、住建、城管等部门,成立专项工作组,采取现场办公的方式,面对面与开发建设单位负责人进行沟通,讲明利害;对拒不移交的,视其为不良经营行为,在我市房地产相关网站上予以公示,作为不良记录纳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体系;对未按规划建设或建设后违规出售、出租等造成无法移交的,依法追究开发建设单位法律责任,确保清理成效。
重运用,合理规划,奏出“交响曲”。一是分类规划使用,避免资源浪费。对于清理移交的社区综合服务用房,面积较大,位置集中的,聘请专业设计公司高标准设计进行重点打造,作为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来使用;对于面积小,位置分散的,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将其打造成业委会办公室、社区功能室或网格党支部办公室。二是加强监督管理,依法依规使用。区民政局制定社区综合服务用房使用和管理办法,对移交的社区办公用房建立专项档案,防止因管理不善造成资产流失;严格按照规划批准用途使用,不得闲置或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明确街道具体负责监管辖区内社区综合服务用房的管理,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直接负责社区综合服务用房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三是执行上级文件规定,落实新建小区用房。严格落实《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的通知》济建发〔2017〕65号文件精神,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相关街道全程参与新建小区社区综合服务用房的规划、设计、验收、移交等工作,对未按规划要求建设社区综合服务用房的,一律不通过规划审批、一律不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及项目综合验收备案。截至目前,全区共有16家新建开发小区地产项目,全部按照标准落实了10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综合服务用房。 (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