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462 更新时间:2019-12-04

宪法宣誓制度简介

        宪法宣誓制度是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2018年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宣誓制度作出修订。
        【宣誓誓词】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宣誓主体】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宣誓仪式】
        根据情况,可以采取单独宣誓或者集体宣誓的形式。单独宣誓时,宣誓人应当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诵读誓词。集体宣誓时,由一人领誓,领誓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整齐排列,右手举拳,跟诵誓词。
        【宣誓法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誓规范法器全套共五件,分别由宪法宣誓领誓法台(集体宣誓领誓人专用)、宪法宣誓法台、宪法宣誓领誓法台脚踏--“上台”(两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书法版宣誓专用)图书共同构成。
        【宣誓制度的意义】
        第一、宪法宣誓对于维护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具有重要意义。宪法是根本法,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宪法进行宣誓的制度突出了宪法所具有的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第二、宪法宣誓有利于促进宪法的实施。宪法的实施不仅包括根据宪法制定法律(主要指立法活动)、宪法解释、宪法监督等,还包括宪法宣誓。宪法宣誓的公开性也有利于人民群众监督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守宪法。
        第三、宪法宣誓有利于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务的合法性和严肃性。有了宪法宣誓制度以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权力和责任的起始点往往从宪法宣誓之后正式开始。
        第四、宪法宣誓有利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理解其就职以后所享有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应当权为民所用。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