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489 更新时间:2020-01-14

政协济南市济阳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政协第十届济南市济阳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0年1月13日政协第十届济南市济阳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十届济南市济阳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济南市济阳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1月14日至17日召开。
        政协第十届济南市济阳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议程:听取并审议政协第十届济南市济阳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并审议政协第十届济南市济阳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书面审议政协第十届济南市济阳区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报告;列席济南市济阳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讨论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举行大会发言;区委书记讲话;通过政协第十届济南市济阳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提案工作报告决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和大会政治决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