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456 更新时间:2020-03-25

退款告知书

        济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现济南市济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房屋征收部门与下列被征收人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在审计过程中,发现该部分补偿协议出现错误,房屋征收部门多向你支付了补偿款。
        为依法履行职责,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退款告知书。
        你应在告知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将多领取的补偿款退还房屋征收部门,退款账户:济南市济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账号:206533434689,开户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济阳支行)。逾期未退回的,房屋征收部门将依法作出变更补偿协议行政决定,责令退回。变更决定作出后,你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也不履行退款义务的,房屋征收部门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对退款告知书有异议,可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济南市济阳区老城片区改造指挥部办公室提出陈述和申辩。
        联系电话:84560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