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654 更新时间:2017-10-17

县残联完成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发放工作

        本报讯 近期,县残联认真部署非贫困、非重度残疾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工作。
        县残联要求各镇(街道)残联对2016年底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本人信息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管理系统中的非贫困、非重度残疾人进行一一核对,做到不错一人、不漏一人,确保精准发放到位。此次,通过银行共为全县5011名残疾人发放医保补贴,每人100元,合计补贴金额50.11万元。
        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补贴的发放,有效提高了残疾人参加医疗保险的积极性,减轻了残疾人的生活负担,让残疾人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今后,县残联将继续做好此项工作,让更多残疾人从中受益。     (杨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