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421 更新时间:2020-07-27

交警大队:加大整治力度 维护交通秩序

济阳交警开展“文明交通,安全出行”宣传活动

        为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济阳交警开展“文明交通,安全出行”宣传活动。

济阳交警开展整治私占公共停车位行动

        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进一步优化辖区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能,净化路面交通秩序,为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自7月16日以来,济阳交警联合区城市管理局对龙海路、汇鑫路、安康街等周边商户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的问题进行整治,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同时也损害了大家的公共权益。
        民警对违法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商户进行耐心细致的劝说和教育,向商贩讲解了私自占用停车位对道路交通的不良影响及严重危害性,同时对商户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反光锥等物品进行统一清理。
        实际上道路上的停车位属于公共交通资源,属于每一位交通参与者,个人不得私自占用。私自占用停车位还是一种违法行为。
        城市公共停车位是公共交通资源,是为方便大家停车,解决停车难问题而设置的,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这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还给道路交通造成影响。
        要提醒大家公共停车位属于公共交通资源,不是私有领地,沿街店铺、业主、个人都有权停放车辆,但须遵循先到先停的原则,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

家有此类车的要注意了!它是机动车!

        驾驶机动三轮车、四轮车出行的市民朋友:
        为保证您交通出行的合法权益和正当利益,济阳交警郑重向您提示:

        目前,市场销售的所谓“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低速电动车”、“残疾人代步车”等非法机动三轮车、四轮车,绝大多数未申报国家工信部汽车产品公告,不符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法规要求,不能办理牌证,不准上道路行驶。

        非法机动三轮车、四轮车安全性能及防护性能低,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
同时,因其不能申领号牌,所以不能购买机动车交强险及其他机动车商业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得不到相应的理赔保障。
        如非法机动三轮车、四轮车一方负事故责任,将由驾驶人自己按责任比例承担相应民事赔偿。

        非法机动三轮车、四轮车属于机动车范畴,未申领号牌驾驶此类车辆上路属于违法行为,按法律规定对驾驶未登记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将予以扣留车辆并处以200元罚款。无证驾驶此类车辆,将视情节轻重处以200至2000元罚款、15日以下行政拘留处罚。
        请您并告知您的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不乘坐非法机动三轮车、四轮车。
公安交警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全面加大此类违法上路车辆的路检路查力度。感谢您的支持,祝您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