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575 更新时间:2020-08-06

摸清人口底数 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访区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统计局局长李罡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将于2020年11月1日开始正式入户登记,目前我区正紧张有序地做好登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为使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了解人口普查知识,近日,区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统计局局长李罡就人口普查有关问题接受了我报记者的采访。
         记者:李局长,据我所知,今年将开展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我们国家的人口普查是十年一次,为什么我们国家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来开展人口普查,它有什么样的意义呢?普查主要内容是什么?您先跟大家普及一下。                
         李罡: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每十年开展一次。新中国成立后,相继开展了六次人口普查工作,获得了大量的人口基础数据,在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国家普查项目和周期安排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于在今年开展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普查的目的主要是全面查清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记者:看来人口普查的意义确实很深远,那么普查标准时点是在什么时候呢?哪些人是我们的普查的对象呢?
         李罡: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本次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在2020年11月1日零时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记者:那本次人口普查主要涉及哪些主要内容呢?
         李罡: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国籍、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记者:普查的内容这么详细,是否会被泄漏,是否成为有关部门进行管理和处罚的依据?
         李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明确规定,人口普查取得的个人资料和住房情况,严格限定用于人口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因此,各级人口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获知的个人信息,必须履行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记者:相较于前几次人口普查,本次人口普查,在填报方式上有什么新变化?
         李罡:首先,这次普查的数据采集方式是全新的。以往的人口普查采取的是普查员填写纸质普查表的形式。此次普查将采取电子化方式,也就是普查员手持电子设备PAD或智能手机登记住户信息。同时国家还开发了自主填报平台,供有自主申报意愿的住户通过互联网自行填写普查表。此外,这次普查还将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
         记者:作为普查对象,居民应如何配合普查登记? 
         李罡:普查对象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如实回答相关问题,不提供虚假信息,不隐瞒、伪造有关情况。希望大家能够热情支持人口普查工作,积极配合普查员开展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