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专班以人为本 破旧立新 大力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
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工作导向,聚焦破除招投标交易“痛堵难”,通过推进“流程再造”、加强组织领导、创新监管方式、畅通投诉举报等,不断压缩交易时间、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监管效能,推动全区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为推进全区抓住实施黄河国家战略重大契机、助力济南北部建设全面起势发挥了积极作用。
推进“流程再造”
着力降低交易成本,凡进入济南公共资源交易济阳分中心进行电子招投标的项目,均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投标报名、招标公告(文件)审查、原件核对及开标前专家论证环节,进一步减少事前审核;对提供电子招标文件的招投标项目免收招标文件工本费,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办事效率。大力推进“互联网+招投标”,积极推广使用全市招投标业务统一门户网站——济南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指导督促交易方开展平台应用,推进招投标全流程“无纸化”及“全程网办”,自 2020 年 6 月 22 日起,凡进入“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项目,全部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除有特殊要求的涉密等项目外,实现全区范围内各行业领域招投标业务电子化交易全覆盖。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开展“交易平台”CA认证、工具应用等培训学习。依托“交易平台”实现招投标数据的统计分析、全省 CA 数字证书互认、远程异地评标等功能。
强化能力建设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区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招标投标专班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统筹推进全区招投标领域制度建设、监督管理、投诉举报等各项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开展政策学习,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督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大力开展改革创新,完善市场化配置机制, 探索实行“评定分离”,优化招投标服务,加强重点项目招投标绿色通道服务保障,不断提升见证、场所、信息、档案、专家抽取等服务,积极开展交易大数据分析,为宏观经济决策、优化营商环境、规范交易市场提供参考和支撑。加强业务学习,编制印发《招投标、政府采购政策汇编》,第一时间组织学习上级下发的政策文件,开展“交易平台”应用培训,以学促干,以学促管,以学促改,督促相关业务部门落实服务和监管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防止通过设置注册登记、设立分支机构、资质验证、投标许可、强制要求在当地投资、人员业绩考核等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限制性条件实行地方保护或行业垄断。 加强限制、排斥外地企业投标监督管理,综合运用“一标一评”“标后评估”“绩效评估”等方式,对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存在的为企业设置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问题加强监督检查,一经发现招投标过程中违反公平性竞争原则、妨碍要素市场化流动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纳入信用信息记录。
提升服务效能
优化投标担保管理,严格落实《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担保管理办法》(济发改公管[2020]194号)等政策文件要求,由济南公共资源交易济阳分中心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投标担保的统一代收、代退等管理工作。明确投标人可以选择以保证金、银行保函、保险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担保。货币形式与保函形式的担保具有同等效力,鼓励采用电子保函作为担保提交形式。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担保系统建设和管理,为市场主体选择电子保函提供便捷高效的担保渠道和服务,保障各类形式的投标担保实现在线缴退,提高投标企业资金周转效率。加强资金账户监督检查,坚决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将专用账户及资金挪作他用。依法开展对与投标担保的代收、代退和管理活动有关的监察对象的监督。开通公共资源交易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对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资料不全且确需先行办理交易手续的重点项目,由招标人书面提交限时补齐容缺材料承诺书,予以容缺受理。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先期进入交易程序。招标人在项目开工前补齐所容缺的相关材料,并自行承担因项目相关条件发生变化而导致的风险。对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绿色通道的重点项目,及时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优先安排交易场地,并按法定最短时限办结,为重点项目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保障重点项目顺利推进,推动重点项目服务提速增效。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保障有关工作,推行非必须到现场办理事项网上办理,开通网上办理通道,非必须到现场办理的登记、开标评标场地预约和变更、中标通知书打印等业务,一律通过互联网远程办理。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重点项目开评标现场管理,严格按照市《行业专项疫情防控工作操作规范》加强开评标场所卫生防疫管理,建立登记问询制度,严格开评标场所每日(次)消毒制度,加强现场人员防控管理等工作。
创新监管方式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明确各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通过健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探索开展协同监管,推进部门协同执法。采取标后评估和绩效评估等形式,加大评标专家管理力度。积极采用智慧监管手段,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实现自动采集、交易全流程操作可追溯,为交易主体提供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服务。大力推进招投标行政监督电子化,依托招投标电子监管平台,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测分析,及时发现并自动预警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招投标投诉、受理、调查取证、结果反馈等全流程电子化。强化信用监管,积极推行互联网+招标投标+信用监管”新模式,将市场主体参与招投标的信用信息作为实施监管的重要依据,依法依规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将履约、违约情况纳入信用管理,着力营造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
畅通投诉举报
健全投诉处理机制。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不断健全完善投诉受理、转办、查处、反馈、公开等环节衔接有序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济南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条例》规定,按照热线条例等要求受理转办事项,认真听取企业群众对招标投标的意见与诉求,依法帮助企业群众协调解决问题,限时完成处理案件。
畅通投诉受理渠道。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交易中心应畅通投诉受理渠道,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济阳分中心大屏幕等多渠道公布投诉受理方式,面向社会公开监管部门职责、电话、邮箱等信息。规范投诉处理程序。严格遵守法定投诉处理时限,进一步提高处理效率。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等有关规定,及时公布对公共资源交易违法行为的处理结果,自觉接受舆论和公众监督。建立投诉处理档案,做好档案资料保存和管理工作。严守投诉处理纪律,坚持公平、公正、高效原则,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坚决防止泄露投诉人信息、投诉事项等问题发生。建立重大问题集体会商机制,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统一研究解决投诉举报复杂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