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 议 书
生命高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安全是生产经营的保障和前提,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健康是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定职权,也是代表人民群众利益的使命担当。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之际,区人大常委会向全区广大企业和人大代表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守法,做安全生产的践行者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安全生产是企业的生命线。广大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省安全生产条例,自觉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行安全生产规程标准,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构、工作机制和各项制度,不断加大安全投入,配足配齐安全生产设施,持续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扎实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切实保障职工生命安全。
二、提升能力,做安全生产的守护者
职工是企业的最大财富,保障企业职工生命安全是企业的最大利益和责任。企业要支持和鼓励各级工会开展 “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活动,督促企业员工自觉接受安全和应急技能培训,积极投身到“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中去。要加强职工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管理人员专业培训,不断提高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防护技能,提升企业风险防范能力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营造良好可靠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身体力行,做安全生产的宣传者
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广泛深入推进“双联提升”行动,利用人大代表联络站,主动进社区、进农村、进网格,带头向身边的亲人、朋友、邻里宣传安全法规,弘扬和形成“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文化共识。开展广泛社会动员,促进广大企业、村居、社区和市民群众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排查身边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形成“安全生产、安全生活、共同参与、人人享有”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依法履职,做安全生产的监督者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是企业和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志。各级人大代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艰巨性,依法扛起人大代表的监督责任和使命,以实际行动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积极参加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的安全生产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监督活动,收集群众对安全隐患的反映和加强安全生产的意见建议,督促政府部门履行好监管责任、企业履行好主体责任,促进社会有关方面承担起安全生产相应的社会责任,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稳定保障环境。
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一丝一毫不能放松,企业家人大代表理应走在前列,作出表率,主动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大力发扬新时代孺子牛、拓荒牛、老黄牛精神,以不怕苦、能吃苦的牛劲牛力,主动承担起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保障安全生产发展,为“推动北部新区全面起势、加快向高质量中心城区迈进”作出积极贡献!
济南市济阳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