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济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济南市济阳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日期的决定
(2021年3月14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济南市济阳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济南市济阳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3月23日至26日在济阳城区召开。
济南市济阳区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59号)
济南市济阳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根据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区长孙战宇的提请,于2021年3月14日决定任命:
黄晓广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现予公告。
(第60号)
济南市济阳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根据济南市济阳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1年3月14日任命:
吴 涛为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王洪涛为区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
张文军为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
现予公告。
(第61号)
济南市济阳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根据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区长孙战宇的提请,于2021年3月14日决定任命:
张瑞刚为区审计局局长。
免去:
吴 涛的区审计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第62号)
济南市济阳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根据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院长韩刚的提请,于2021年3月14日任命:
王兴军、杨立新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免去:
王泽忠、黄启峰、祝玉芹的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第63号)
济南市济阳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根据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传文的提请,于2021年3月14日任命:
刘重明、张永健、卢 静、陈庆龙为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免去:
范春生、赵荣传、孟利群、赵东雁的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张 燕、景 磊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第64号)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和工作需要,济南市济阳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14日决定接受:
孙战宇辞去济阳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
根据代表法的规定,济南市济阳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孙战宇调离本行政区域,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现予公告。
(第65号)
济南市济阳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根据济南市济阳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决定:
黄晓广为济阳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
现予公告。
济南市济阳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