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550 更新时间:2017-11-30

物价局“三项措施”深化价格改革

        本报讯 今年以来,物价局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契机,强化战略思维,服务经济发展,履职尽责,勇于担当,采取“三项措施”深化价格改革。
        严格程序,公开听证。在充分调研、座谈了解的基础上,对县自来水、天然气等公司的运营成本,进行了详细测算审核,及时召开了城市管道燃气和供水价格听证会,对调整方案公开论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顺利完成了水气价格调整并实施阶梯水气价。同时将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全部调整到位。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及中央环保督查组具体要求,我们连续出台了调整城市居民水气销售价格并实施阶梯水气价、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和城市集中供热计量热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四个文件,调价合理,政策到位,全面完成了各项价格改革任务。不断完善非居民用天然气上下游联动机制,依据省、市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本着门站顺延、税率下调的基本原则,及时下调了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基准销售价格,进一步降低了企业经营成本,维护了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姜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