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
本报讯 2月28日,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红军,副主任张方、杨玉美、李勇、赵元乾,党组成员刘佩贞、陈思强及委员共27人出席会议。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林景,区法院院长王鸿翔,区检察院检察长张传文,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姜桂香,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李振山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会议议程;陈思强宣读了《济南市济阳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草案)》;区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作了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李振山作了关于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任务分解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宣读了《济南市济阳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工作办法(草案)》《济南市济阳区人大常委会民生实事项目“监理式”监督实施办法(草案)》《济南市济阳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任免高月伟等职务的议案》;林景宣读了《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免范勇等职务的议案》。
随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上述工作要点草案、办法草案、报告、人事任免案进行分组审议;对全区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以电子表决的方式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以电子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济南市济阳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工作办法》《济南市济阳区人大常委会民生实事项目“监理式”监督实施办法》和人事任免事项。
关于区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刘红军指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统筹、压实责任,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要落实执法普法责任,深入开展“八五”普法,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推进新时代基层法治建设;要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有序开展“规范执法、惠企利民”行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要加强依法行政决策,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主动服务和融入中心大局,为开创高质量北部中心城区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会上,颁发了任命书,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区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呼瑞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