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269 更新时间:2023-04-10

金融壹周

        3月28日,区金融事业发展中心联合部分金融机构和企业到济阳街道召开政银企对接座谈会,辖区内6家相关银行和17家企业参加了会议。
        3月28日,山东证监局局长、济南稽查局局长陈家琰一行来我区调研企业上市工作,先后到山东安信种苗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铂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汉方制药有限公司进行现场察看。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冯毅,区领导秦蕾、车金星、陈潇陪同调研。
        3月30日,区金融事业发展中心联合区对台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对接济南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借助金融机构力量助力对台招商。
 

金融讲堂
——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
 

        根据《商业银行法》,我国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商业银行为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依托现代信息技术,不断加大业务发展创新力度。商业银行的产品体系日益丰富,服务渠道逐步拓宽,为客户提供的金融服务更加安全、便捷、高效。按照业务属性进行分类,商业银行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负债业务、资产业务和中间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