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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第五条规定:国家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 截至2023年11月9日,济阳区有资质且在营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名单如下:
联系人:王泽滨 咨询监督电话:0531-84233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