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查处一起破坏换届选举秩序典型案例
本报讯 1月6日,县公安局开出全县第一张破坏换届选举秩序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县新市镇李惠野村村民常某来等人,破坏换届选举秩序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案件发生后,县村“两委”换届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县换届办、公安局、新市镇党委等部门介入调查、速查速结。经查实,2017年12月24日上午10时至11时,常某来等人采取在村内墙上、电线杆上张贴大字报的方式破坏选举秩序,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公安部门通过证人证言、现场勘验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常某来等人的违法行为,违法嫌疑人常某来对以上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决定给予常某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对其余三人予以训诫。
希望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切实增强法纪观念和规矩意识,自觉遵守换届选举“十严禁”等纪律要求,通过正当途径如实反映问题,要从常某来等人破坏选举秩序案件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自觉抵制破坏选举秩序行为,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