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270 更新时间:2023-12-11

2024年上半年济阳区征兵公告


一、报名时间
男兵报名时间: 
上半年: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18日18时
下半年: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8月10日18时
男兵报名前须完成兵役登记
女兵报名时间:
上半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18日18时
下半年: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8月10日18时
二、标准条件
(一)身体条件
①身高: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②体重: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
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
女性: 17≤BMI<24。
BMI≥28须加查血液糖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BMI=体重(千克)÷身高(米)²】
③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条件兵视力合格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具体身体条件要符合《应征公民体检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
(二)政治条件
符合《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和有关规定。
三、征集程序
男兵:网上报名(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10日18时)→初考初检(1月中下旬)→体格检查(2月上旬)→政治考核(2月中下旬)→役前教育(3月上旬)→集体定兵(3月中旬)→新兵起运(3月中下旬)
四、优惠政策
(一)国家层面部分优待政策摘编
1.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6岁,研究生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9岁(截至当年1月1日),服役满1年不超过3年(截至当年6月30日),并符合其他相关条件,可以列为提干对象。
2.报考军队院校。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历,未婚,年龄不超过22岁,其中,入伍前是普通高校在校生、毕业生的,或者少数民族的,年龄可以放宽1岁(截至当年1月1日),服役满1年不超过3年(截至当年6月30日),并符合其他相关条件,可以报考军队院校招生考试。
3.优秀士兵保送入学。中共党员,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历,年龄不超过25岁,其中全日制本科毕业不超过26岁,研究生毕业不超过29岁(截至当年1月1日),中士以下军衔,服役满1年不超过8年(截至当年6月30日),担任建制班班长1年以上,获得勋章、荣誉称号,或者获得1次二等功以上、2次三等功奖励,或者相应层级表彰,并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可以作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
4.选取军士。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优先选取,优先安排参加专业技术培训、担任班长骨干,首次选取为军士的,在地方高校全日制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5.复学(入学)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6.考试升学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自2022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
8.从2021年起“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由每年5000人扩大到8000人,重点向“双一流”高校倾斜。
9.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10.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11.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12.义务兵津贴或军士工资。义务兵津贴第一年为1100元/月,第二年为1200元/月;军士工资下士为5800元/月左右,中士为7200元/月左右,二级上士为8500元/月,高原、海岛和艰苦边远地区另有补助。
13.部队退役金。部队退役金发放标准:4500元/年,义务兵2年退役发放9000元,士官按照年限递增。
14.部队退役补助费。包括:义务兵退伍补助费、医疗保险、离队津贴、伙食费、军人职业年金等共计2万余元;一般下士10万元左右,中士20万左右,二级上士40万左右。
15.退役士兵养老保险。义务兵2年2.6万余元,军士按照服役年限逐年增加,退役后转入地方账户。
16.大学生士兵学费补偿代偿。本、专科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二)省、市层面部分优待政策摘编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目前济南市2022年标准为22821元/年,义务兵2年发放4.5万余元,进新疆、西藏服役的义务兵按2倍标准发放,根据全省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动态调整。
2.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山东省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6000元/年,义务兵2年退役发放12000元,军士按照年限递增。
3.贡献奖励金。济南市入伍的大学毕业生,在部队提干、考入军校的,奖励2000元;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原有奖励基础上增加1000元。
4.应征补助金。对户籍在外地或在外就学的大学毕业生,从济南市应征入伍的,按照省外800元、省内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食宿、交通补助。
(三)济阳区优待政策
一、加大对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优待力度。自2022年9月1日从济阳区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义务兵,除按国家和省、市规定享受相关优抚优待政策外,额外增发一次性应征入伍优待金。其中,大专毕业生一次性增发2000元,本科毕业生一次性增发3000元,硕士研究生以上毕业生一次性增发5000元。
二、加大对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政府指令性接收安置力度。自2022年9月1日从济阳区应征入伍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士兵,服役期间表现良好,未受到各类处分,服役期满正常退役后,符合政府指令性安置条件且选择政府安置的,统一安排到全区各级事业单位。
三、加大对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定向招录到公务员岗位力度。自2022年9月1日起,对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士兵,学历为本科及以上的,服役期间表现良好,未受到各类处分,服役期满正常退役后,根据当年全区公务员招录总数,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招录计划,原则上不少于5%,设置专项招录岗位,实施定向招录。全区专武干部岗位空缺时,同等条件下,优先从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中招录。
四、加大对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定向招聘到事业单位力度。自2022年9月1日从济阳区应征入伍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士兵,服役期间表现良好,未受到各类处分,服役期满正常退役后,不符合政府指令性安置条件的,参加济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根据当年全区事业单位综合类招聘岗位招聘总数,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招聘计划,设置专项招聘岗位,实施定向招聘。同等条件下,优先从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中招聘。
五、加大对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定向招聘到区管国有企业力度。自2022年9月1日从济阳区应征入伍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士兵,服役期间表现良好,未受到各类处分,服役期满正常退役后,根据当年全区区管国有企业招聘岗位招聘总数,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招聘计划,设置专项招聘岗位,实施定向招聘。同等条件下,优先从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中招聘。
六、加大对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投身乡村振兴的支持力度。自2022年9月1日从济阳区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士兵,服役期间表现良好,未受到各类处分,服役期满正常退役后,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条件成熟的及时发展为中共党员,并纳入村“两委”后备干部培养。根据岗位空缺、群众意愿等情况,结合“带头人”队伍优化调整,优先将政治素质好、致富带富能力强的,选拔任用到村党组织书记或村“两委”班子成员岗位上。同时,引导符合条件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士兵从事乡村振兴工作专员、专职人民调解员等职业,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充实乡村振兴人才队伍。
七、加大对服役期间立功受奖普通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优待力度。自2022年9月1日从济阳区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士兵,服役期间表现良好,未受到各类处分,被记嘉奖2次或荣立三等功1次(含)以上的,服役期满正常退役后,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后,符合首次职级晋升或提拔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晋级或提拔使用;对参加区管国有企业定向招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岗。
本意见所指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是指自2022年9月1日从济阳区应征入伍起,已取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或符合毕业条件、能够如期取得毕业证的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班学生。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技师类院校毕业生(持毕业证、高级技工及以上资格证)适用本意见时,仅享受第一条、第七条政策。
五、廉洁征兵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征兵工作,防止发生“微腐败”“暗腐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征兵环境,现就我区、镇(街道)两级廉洁征兵监督体系向全区公告。
(一) 征兵业务和进展咨询方式
应征青年可通过全国征兵网查询本人进展情况,如有需要咨询的,首先咨询镇(街道)征兵工作人员,由镇(街道)征兵工作人员认真进行解答,杜绝敷衍塞责、矛盾上交,如镇(街道)答复未能实际解决问题,请致电区征兵办业务咨询电话。
1.镇(街道)咨询方式
仁 风 镇:杜  振    0531-84488677
新 市 镇:路东明    0531-84313068
济阳街道:牛建国    0531-84212029
济北街道:史吉华    0531-84226202
回河街道:刘君忠    0531-84275837
垛石街道:张  涛    0531-84381106
曲堤街道:刘维武    0531-84486561
孙耿街道:周  波    0531-84556781
崔寨街道:王殿鹏    0531-84581001
太平街道:杨延党    0531-84333018
2.区级咨询方式
区政府征兵办公室:0531-84233792(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二)廉洁征兵监督举报方式
1.镇(街道)监督举报方式。如发现征兵中存在任何违规违纪线索或廉洁征兵问题,可就近向所在镇(街道)廉洁征兵监督员反映,如未能及时处理答复,也可直接向区级廉洁征兵机构反映。
2.区级监督举报方式:
①区纪委监督举报电话:
0531-12388
②区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
0531-51624780(24小时,专人、专本登记受理,报告领导,核准后答复)
③监督举报互联网邮箱:jyxrwbjsk@163.com
④接受上门咨询、监督和举报,位于区人民武装部门旁的信箱接受书面信件。
(三)廉洁征兵监督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