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443 更新时间:2024-01-08

化解百姓“疙瘩事”解开群众“心头结”

         本报讯  在路家村村委会院内,两名村民因为赡养问题剑拔弩张地争论着,人民调解员司志军和专职调解员分头安抚当事人情绪,引导当事人倾诉了解纠纷事实及争议焦点,针对纠纷双方争论的焦点,以情、理、法三方面作为突破口,析法明理,引导当事人理性阐述自身观点,冷静交流。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就赡养及房屋归属问题达成了调解协议,防止了一起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如今,人民调解员为群众解决矛盾纠纷的事件在济阳区屡见不鲜,无论是城镇还是乡村,百姓的矛盾纠纷、居民的生活诉求、邻里的大小事情,多由人民调解员收集、协调和解决。
         建强人民调解员队伍。据了解,济阳区审时度势、大胆实践,积极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组建了一支高水平的人民调解员队伍,注重从退休干部、村居书记、教育等领域中,挖掘培育善做群众工作的党员调解能手,成立“红色调解团”。这些人民调解员基层工作经验丰富、为人热情随和、沟通协调能力强,常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中间,直面群众纠纷,依法依规妥善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为群众解决“糟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为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区司法局组织人民调解员开展典型案例分享交流会,在实际典型案例中丰富调解思路,总结调解经验。如今,人民调解员队伍逐渐建强,形成了“有事咱啦啦”“乡村调解夜话”“移动调解”“玉帛调解”“卜哥调解”“和事佬调解”“惜缘调解”等一批解纷品牌,逐渐实现调解组织网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掀开了人民调解工作波澜壮阔的局面。
         “宣讲+调解”打造调解新局面。人民调解员解决群众纠纷是直接目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是最根本的目的,我区从源头上减少群众纠纷入手,在人民调解员、包村法律顾问中挑选党员,成立“红色宣讲团”,发挥党员身份、模范带头的优势,宣讲政策、法规,指导广大群众学习运用法律保护自身权益,依法解决遇到的“闹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区司法局开展的“有事咱拉拉”活动直接把调解场所设在群众家门口,坚持将普法宣传教育融入调解全过程,村民在吃完晚饭后就去看调解,不仅可以消遣时光,还学了法律知识,在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的过程中就培养了村民正当反映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意识。这种把矛盾化解在家门口的方式,很受群众欢迎,可以有效防范矛盾纠纷的发生,推动形成基层社会治理新局面,为村民群众创造一个和谐稳定、安居乐业的良好社会环境。                                                        (孙东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