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回河司法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四周年宣传活动
本报讯 近日,回河司法所联合回河派出所、街道综治办、山东诚信人律师事务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四周年宣传活动。
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设置宣传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发放宣传品以及解答咨询的方式,向社区群众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适用范围、监督管理、教育帮扶以及社区矫正期满解矫后转安置帮教等方面的知识,并呼吁社会群众共同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来,强化社会力量,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监管质效,共同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贯彻落实到位。
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知晓率,各部门共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100余份,宣传品100余份,普及群众100余人次,宣传效果显著。下一步,回河司法所将继续探索多元化社区矫正工作模式,让更多的社会群众支持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为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奠定良好的基础。 (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