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232 更新时间:2024-07-31

大风无端惹是非 调解妙手筑和谐

        2023年12月,一场大风将家住济阳区某小区的李某厨房外的塑刚拉窗刮断,砸坏下层冯某的自建雨棚,致使空调外机受损,引发经济补偿矛盾,原本和睦的邻里情出现裂缝,济阳区司法局济北司法所指导辖区调委会组织调解员迅速介入。


大风惹出是非 纠纷陷入僵局


        调解员了解到,2023年12月底,济阳区某小区居民冯某自家雨棚、空调外机被上层住户掉落的窗户砸毁严重,冯某气愤找上层住户李某理论,要求合理赔偿,李某表示是昨天的大风吹落自家塑钢拉窗,当天自己不在家,与自己无关,警告冯某不要胡搅蛮缠,针对该事件,双方意见不一,产生纠纷。
        为了解真实情况,调解员第一时间展开走访调查,询问了二人周围住户,一致表明当天确实存在大风情况,李某的确不在家,在大风呼啸声中听到了冯某家方向传来一声巨响。调解员为确保起见,向物业申请了小区监控回放,确认了塑钢拉窗是由于大风刮落,非人为手段。
        李某满腔委屈无从发泄,认为冯某是在强人所难,财产受损应该责怪天灾,这种意外事件自己不应承担民事责任,自家塑钢拉窗也损毁严重,却无处申请赔偿,冯某坚持自己观点,自家雨棚、空调外机被损毁,事实摆在眼前,必须要求李某2500元赔偿用于重新购买和安装。
        调解陷入僵局,二人情绪激动。调解员担心引发肢体冲突、激化矛盾,分别耐心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先安抚好双方情绪,又组织专业力量抽丝剥茧,仔细研究走访记录的逐字逐句,寻找双方矛盾焦点。
        寒冷的深冬夜,济北调委会办公室的灯光却泛着暖暖的光。经过反复斟酌,调委会认为该纠纷的矛盾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责任分配问题,即:李某和冯某在该事件中承担责任的大小;二是赔偿金额问题,即:如何商谈李某和冯某的赔偿数额。
最后,调委会决定,“降低期待值、平衡责任度”是解决问题的最佳出路。


商谈责任分配 确定赔偿金额


        次日,调解员首先从李某入手,劝说道:虽然此次事故是由于大风引起,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相关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次塑钢拉窗掉落事件中,李某并没有尽到安全检查、定期维护的义务,对该事件负有过错责任,不能以当天不在家、意外事件等借口逃脱,应当承担对冯某的侵权责任,对其支付一定的赔偿金。经调解员疏导,李某同意对冯某履行赔偿责任,但强烈表明,冯某自家雨棚属于违章建筑,本身也不符合法律规定,责任必须二人共同承担,赔偿数额最多1500元。
        调解员趁热打铁,与冯某进一步沟通,冯某表达自身不满,认为自家雨棚符合社区规定,自建雨棚在社区属于常见现象,李某是强词夺理、不想承担责任,1500元不符合自身心理预期,不足以弥补自家财产损失。调解员现场解读《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六条 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调解员追问冯某自家雨棚是否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冯某沉默不语。调解员见状,进一步耐心开导:此次事件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赔偿数额不能让冯某一刀切,双方要各负其责。双方思考过后,逐渐解开心结,冯某最终同意1500元赔偿金额,二人握手言和,至此,二人纠纷圆满解除。


矛盾成功化解 达成调解协议


        2023年12月16日,距矛盾发生不过一周,在调解员的帮助下,双方本着“互谅互让、邻里情长”原则,依法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约定雨棚和空调外机损坏部分由冯某自行维修,李某给予冯某1500元赔偿金,维修费超出部分由冯某自行承担。
        事后,调解员对冯某批评教育,冯某对自家雨棚属于违章建筑进行深刻反思,承诺取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否则会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
        在此纠纷中,调委会发挥职能作用,真正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角度出发,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引导当事人重法理、衡利弊、讲情分,情、理、法齐上阵,妙手重筑邻里和睦,让人民调解解纷方式使群众感到知心、暖心、贴心。
              (杨雪静  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