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238 更新时间:2024-08-26

花钱就有证?当心落入陷阱!

        “8000包办,4000包证,一站式服务”“代发论文,先稿后款,不过包退”多么具有诱惑力的字眼?刚毕业的大学生,着急拿证的职场人,稍不留神,就会落入中介机构设计好的陷阱。
        中介机构都是陌生人,不认识,不靠谱,
        熟人办事,可不可信?
        但是,若是身边的“熟人”,说自己手眼通天,说“这事包在自己身上”,请注意,他们有可能比那些陌生的中介机构更加狡猾。
        花钱就有证,到底靠不靠谱?
        2021年4月,李某为找人帮忙办理“高级工程师证”,与某教育科技公司签订了《服务协议》,约定该公司为李某办理“高级工程师证书”,费用为35000元,如办理不成功,该公司将全额退费。因李某具备“高级工程师”评审所需的论文,公司特意为其减免3000元费用,最终李某向该公司支付了32000元。后来,李某的“高级工程师证书”并未办理成功,李某随即多次要求吴某及其公司退还上述费用,该公司仅退还了11700元,剩余20300元仍未退还。李某遂提起诉讼,要求该某公司返还剩余费用20300元及利息。
        法院判决
        “高级工程师”作为一种职称,其评选应当依据相应的程序和标准,参评人应当依法依规据实参评。
        李某委托公司取得“高级工程师”证书的行为扰乱了正常评选秩序,有违社会公序良俗,案涉《服务协议》属于无效合同,该公司应当返还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
        但由于李某对于本案的无效合同同样具有过错,故要求公司支付逾期退款利息的诉讼请求,不予以支持。
        小编说法
        上述非法委托案件中,虽然双方当事人均出于真实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但是花钱请人帮忙办证、写论文、入学等事项,均属于通过不正当的途径来达到自己的非法目的,既不符合相关从业资格、职业能力、个人水平的认定规则,也不利于社会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
        对于此类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序良俗的委托行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必然会被认定为无效,其法律关系亦不受法律的保护。
        这警醒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杜绝任何侥幸心理,打消通过不正当手段来达成目的的念头,对“花钱走捷径”的非法委托行为坚决说“不”,共同营造和谐、良善、公平的社会氛围。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53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157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区文化和旅游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