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202 更新时间:2024-12-09

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 有力发挥统计调查职能作用


为更加适应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更好发挥新时代新征程统计调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职能作用,今年9月1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的实施,为我国统计工作的发展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对推动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深刻领会新修改《统计法》的重大意义、主要内涵和实践要求,进一步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在基层统计调查战线中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坚持党的领导
深刻领会新修改《统计法》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2016年以来,中央先后印发了《意见》《办法》《规定》和《监督意见》,一系列具有前瞻性、标志性、引导性的统计改革文件和法律法规密集出台,进一步夯实了依法治统的制度基础,明确了依法治统的主体责任,开辟出依法治统的新境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39条专门就统计造假应当受到的处分作出明确规定,极大强化了防治统计造假的制度刚性和纪律约束,为防惩统计造假问题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以上文件的出台,凸显出党中央对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新修改《统计法》更是将“统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写入总则,确保统计工作在党的领导下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强化了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新修改《统计法》将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实践中成熟有效做法固定为法律规定,使统计工作各方面全过程都在法治轨道上规范高效运行,体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坚持依法治统
准确把握新修改《统计法》的丰富内涵
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新修改《统计法》从源头上规范统计调查活动,明确了统计调查对象的权利和义务,加强了对统计数据产过程的控制,建立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长效机制,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新修改《统计法》适应了新时代统计工作的新要求,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据。统计现代化改革是我国统计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新修改统计法在统计调查方法、统计标准、统计信息化等方面做出了新的规定,有利于推动统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提高统计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维护统计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统计工作是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必须具有权威性和严肃性。新修改《统计法》加大了对统计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明确了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职责和权利,加强了对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为维护统计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提供了法律保障。
坚持凝心聚力
全力抓好新修改《统计法》的贯彻实施
    扎实做好新修改《统计法》的学习宣传。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批示精神,做好新修改《统计法》内容解读,以日常普法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充分动员各调查专业力量,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宣讲和统计违法案例警示教育,筑牢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思想根基,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
加大对统计制度的学习执行,不断提高统计调查对象的配合程度,筑牢红线意识、底线意识,坚持统计原则和统计制度,依法纳统依法统计。牢牢守住数据质量生命线,确保统计调查源头数据真实准确,不断夯实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工作。
持续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坚持协同推进,持续深化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统计调查监测分析服务水平,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为济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统计调查保障和高质量分析产品服务。 
                                                                 (国家统计局济阳调查队 王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