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完成首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登记
本报讯 近日,县纪委、监察委办公楼权属正式登记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名下,这是我县第一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登记。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权利,统一登记至本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名下。自《管理办法》下发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借监察委员会成立搬迁之际组织专门人员,盯上靠上,经过与国土、工商、财政等多个部门多次沟通协调,将纪委办公楼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在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名下,成功完成权属登记工作。
下一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办公用房管理,逐步推进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登记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统一规划、统一权属、统一配置、统一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