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651 更新时间:2018-06-29

济阳县民政局关于部分社会组织年检情况的公告

        2017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已结束,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做出以下公告:
        济阳县跆拳道协会、济阳县青年联合会、济阳县志愿者协会、济阳县自行车运动协会、济阳县羽毛球协会、济阳济源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未按规定参加年检,给予警告处理,并纳入活动异常名录。
        济阳华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研究所、济阳县山谦教育培训学校连续2年未参加社会组织年检。请以上两家社会组织于7月15日前到民政局405房间,办理注销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我单位将执行撤销程序,并将被撤销的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依据流程纳入失信人黑名单,特此告知。
                济阳县民政局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