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今年环境违法案件罚款300余万
本报讯 为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县环保局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全力做好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审核办理各类环境违法案件,依法严惩重罚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县环保局起草制定“三项制度”规定,具体包括:《济阳县环保局重大环境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济阳县环保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济阳县环保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和涉及的8方面执法清单要素,涵盖了环评审批、现场监察执法、违法案件处理、环保执法信息公示等环保执法工作的方方面面。
今年以来,完成了26起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及文书制作工作,涉案罚款总额306.3万元。对2017年案件中6家超期不缴纳罚款的企业下达了催缴通知书,其中,2家企业通过催缴缴纳了罚款,其它4家拒不缴纳罚款的企业被移交法院强制执行。录入12369执法办案系统案件26件,政务信息公众网公示案件26件,做到了100%录入,100%公示。下一步,县环保局将持续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活动,不断强化程序和证据调查的审核力度,对超期未缴纳案件将继续依法移交法院强制执行,推进我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崔泽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