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602 更新时间:2018-07-30

我县开展非营利性民办学历教育收费审报工作

        本报讯 近日,根据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关于规范非营利性中等及以下民办学历教育收费的通知》精神,县物价局联系县教体局及时召开了由天山外国语学校、创新中学等五所学校的主要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参加贯彻落实会议。
        会议要求,各学校需提供收费申请说明、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复印件、《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基准价核准表》、《生均培养成本调查表》、《住宿费情况调查表》及财务审计报告、上一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和生均培养成本测算情况等资料,集中申报教育、价格主要部门进行统一审核。同时,对收费公示、可能出现的乱收费行为进行了提醒告诫,对各单位经营情况进行了规范性指导,为进一步规范非营利性民办学历教育收费行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姜秋生 李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