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668 更新时间:2018-08-03

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培训班开班

        本报讯 8月2日,县环保局组织举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培训班(第1期)。副县长李永军出席开班仪式。
        李永军要求,全体培训人员要提高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新时代赋予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新要求,认真学习领会培训内容,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基础。
        本次培训班邀请了山东大学山东省国合循环经济研究中心王艳艳教授讲解企业环保责任及管理要求,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宋俊博律师讲解企业的环境法律风险管理。     (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