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556 更新时间:2018-08-07

太平街道44个产业扶贫项目有了“监护人”

        本报讯“作为付家村产业扶贫项目的监管责任人”,我每个月都要到村里去看看项目现场,向村干部了解项目运营情况,咱得真正担负起项目‘守护人’的重任来啊!”,一说起扶贫包村帮扶工作,太平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赵建亭特别的严肃认真。
        为加强和规范产业扶贫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可持续发展,近日,我县参照“河长制”管护模式,出台《关于在全县实行产业扶贫项目责任人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各镇(街道)的产业扶贫项目都要确定一名责任人,明确项目责任人在脱贫攻坚期内,要把对产业扶贫项目的监管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确保产业扶贫项目正常运行。产业扶贫项目责任人的职责包括:提前谋划项目发包使用,按时收缴项目收益和分红,规范完善项目发包、项目分红等程序档案,做好公示公告,狠抓问题整改落实,杜绝项目毁损现象,确保项目长期发挥作用,鼓励利用项目收益投保项目相关的政策性保险,防范风险等,重点是全方位做好产业扶贫项目的监管保护工作。其中,太平街道按照工作部署,已指派43名街道干部成为街道44个产业扶贫项目的监管责任人。
        据了解,我县共356个产业扶贫项目,截至目前,所有产业扶贫项目都已经明确了相关责任人,这些项目“监护人”通过履职尽责,切实担负起项目的监管、保护责任,为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实保障。 (王学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