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行政执法局治理建筑工地夜间施工扰民问题
本报讯 针对建筑工地夜间施工扰民问题严重现象,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四项措施有效遏制夜间施工违法行为。
对城区规划区内54家在建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走访排查,督促施工单位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遵守《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文明施工。明确晚22时至次日凌晨6时,除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或夜间作业)的,提前办理环境保护部门发放的《夜间施工许可证》,其他一律不准施工扰民。实行错时上下班制度,对建筑工地24小时不间断巡查,尤其对12345热线等方式投诉反映的有夜间施工行为的工地,进行重点蹲守,发现夜间施工行为,立即制止、取证,有效杜绝夜间施工扰民问题发生。公开投诉电话84232937,接受群众24小时施工扰民投诉,接到群众投诉问题后,值班人员立即到现场进行核实处理,处理完毕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群众。对于夜间施工噪音扰民投诉较多或巡查过程中发现有夜间施工现象的工地负责人进行约谈,并依法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同时派专人跟踪取证,对仍不改正的建筑工地,立案查处,从严从重处罚,今年以来,共查处违规夜间施工行为5起,行政罚款6.5万元。 (高 敏)